證監會第 1 类及第 7 类 — 虚拟資產交易平台
1. 关于香港虚拟資產交易平台监管制度
香港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推出针對虚拟資產交易平台(VATP)的专門监管框架,由 證券及期貨事务监察委員会(證監會) 管理,基于以下两部主要立法:
- 《證券及期貨條例》(SFO,第 571 章) — 适用于任何平台所提供符合證監會「證券」定義的虚拟資產交易。
-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條例》(AMLO,第 615 章) — 2022 年修订,引入针對提供非證券类虚拟資產平台的 VASP 牌照制度。
同時服務證券类与非證券类虚拟資產的平台 — 一如我们 — 必须同時持有:依据 SFO 取得的證監會牌照 and a VASP licence under the AMLO. bitexasia holds both. The dual-licence model is the SFC's stated default for any platform offering a meaningful range of tokens, since the security/non-security status of a token is not always fixed in advance.
2. 受监管活动
根据 SFO,證監會按受监管活动「类别」對平台发牌。bitexasia 持有以下牌照:
- 第 1 类 — 證券交易。 授权我们交易在 SFO 下被认定為證券的代币。涵盖以自有帳戶进行的本金交易以及代客执行。
- 第 7 类 — 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務(ATS)。 授权运营电子交易场所,在该场所自动撮合證券的買賣订单。此牌照涵盖订单簿、撮合引擎与交易后結算流程。
證監會中央编號(CE Number) BNL128。VASP 牌照编號 SFC/VASP/2024/047。两项牌照均由我们的香港注册子公司持有,负责人員与持牌代表已在證監會公众登记册登记。
3. 许可服務与客戶准入
Type 1 + Type 7 + VASP 的合并牌照允许我们在香港平台上开展以下业务:
- 現貨交易 于合资格虚拟資產 — 上架后至少 12 个月的交易历史且被纳入两个可接受指数的大市值代币,按證監會代币尽职调查指引要求。
- 订单类型:场所内可使用市价、限价、止损、止损限价以及 Post-Only。
- 托管 客戶虚拟資產采用完全隔离方式(参見第 5 节)。
客戶准入资格: 所有香港客戶开戶時被分类為零售投資者或专业投資者,零售客戶须经合适性評估。按證監會指引,某些较高風險產品(杠杆、衍生品、結構化代币)仅限专业投資者使用。香港零售客戶只能交易證監會按合资格代币框架允许散戶使用的现货虚拟資產。
4. 财务資源与隔离
證監會持牌法团受《證券及期貨(财政資源)规则》约束。對 Type 1 + Type 7 牌照持有者:
- 已发行股本:最低 5,000,000 港元。
- 流动资本:最低 3,000,000 港元或调整后负债的 5%,以较高者為准。
- 保险: 我们与香港持牌保险公司投保符合證監會期望的专业责任保险,覆盖错误与疏忽以及網絡事件。
- 客戶款项:存放在證監會认可机構(香港持牌银行)的隔离客戶帳戶中,每日對账。
5. 客戶資產托管
香港客戶的虚拟資產在完全隔离的托管框架下持有,符合證監會的 《為经营虚拟資產交易平台而获證監會发牌或登记的人士的條款及條件》:
- 98% 的客戶虚拟資產 由一家关联實体(作為托管人的香港注册獨立子公司)以冷存储方式持有。
- 热钱包不超过 2% 用于运营流动性,采用多方签名。
- 獨立審計 由有资質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對隔离情况进行 — 最新審計為 quarterly 储备金证明.
- 禁止再抵押 未经客戶明确知情同意,不得對客戶資產再抵押 — 我们不会向香港零售客戶征求再抵押同意。
6. AML / CFT obligations
作為證監會持牌法团兼 AMLO 登记 VASP,我们须遵守:
- The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适用于持牌法团及證監會持牌虚拟資產服務提供者)》.
- 客戶尽职调查与加强尽职调查要求,包括开戶時与持續期间的身份识别与核验。
- 采用基于规则与行為分析的持續交易监控,向专門的反洗钱合规团队发出告警。
- 在适用情况下向联合財富情报组(JFIU)报告可疑交易。
- 根据 2023 年 6 月 1 日生效的 AMLO 修订,對超过 8,000 港元的虚拟資產转账實施旅行规则合规。
7. 报告与监管
年度内向證監會的常规提交:
- 月度财务申报 (Form FRR-A),依《财政資源规则》提交。
- 季度風險资本充足率申报 用于虚拟資產交易平台。
- 年度经審計财务报表 在财年結束后四个月内提交。
- 年度合规自評 涵盖第 1 类、第 7 类及 VASP 義务。
- 重大事件通知 在證監會《操守准则》指定的時限内(通常重大事件须当日报告)。
- 持續检查 — 證監會进行主題性与例行现场检查;平台须在任何合理時间接受检查。
8. 牌照驗證
两项牌照均可在證監會公众登记册上獨立查询,网址為 apps.sfc.hk/publicregWeb:
- 證監會第 1 类 + 第 7 类牌照 — 按中央编號搜索 BNL128 或按實体名称搜索。
- VASP 牌照 — 按 VASP 编號搜索 SFC/VASP/2024/047.
證監會亦公布 负责人員 名单 — 即每家持牌法团中對牌照下合规事项承担个人责任的高级人員,可在公众登记册中查阅。
9. 联系方式
香港监管咨询与證監會相关對手方尽职调查: compliance@bitexasia.com。请在主題行注明「香港 SFC」。我们将在五个香港工作日内回複。如需牌照核验函,请附上申请方名称、监管机構(如适用)和用途。
请参阅完整的 运营牌照索引 了解我们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覆盖,或者参阅 新加坡 PSA 详细说明. 其他認證: SOC 2 Type II, ISO/IEC 27001.